从杭州实践看如何规范使用第一种形态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发布日期:2019-06-18 阅读量:354次
从杭州实践看如何规范使用第一种形态从杭州实践看如何规范使用第一种形态
为推动全市各级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去年9月底,杭州市出台《关于各级党组织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从严教育管理和监督党员干部的意见(试行)》,从总体要求、适用范围、主要方式、工作程序等几个方面,提出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从严教育、管理和监督党员干部的意见。为推动全市各级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去年9月底,杭州市出台《关于各级党组织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从严教育管理和监督党员干部的意见(试行)》,从总体要求、适用范围、主要方式、工作程序等几个方面,提出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从严教育、管理和监督党员干部的意见。
为推动全市各级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去年9月底,杭州市出台《关于各级党组织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从严教育管理和监督党员干部的意见(试行)》,从总体要求、适用范围、主要方式、工作程序等几个方面,提出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从严教育、管理和监督党员干部的意见。为推动全市各级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去年9月底,杭州市出台《关于各级党组织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从严教育管理和监督党员干部的意见(试行)》,从总体要求、适用范围、主要方式、工作程序等几个方面,提出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从严教育、管理和监督党员干部的意见。为推动全市各级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去年9月底,杭州市出台《关于各级党组织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从严教育管理和监督党员干部的意见(试行)》,从总体要求、适用范围、主要方式、工作程序等几个方面,提出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从严教育、管理和监督党员干部的意见。